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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選記帳】

A基隆李鵠餅店2689萬 高院批女記帳貪得無厭

2020-07-29 12:30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

基隆知名的李鵠餅店委請楊正三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處理稅務,楊身體不好,派女員工余怡欣處理,余女卻從2012年起侵占2千多萬的稅款,國稅局發現李鵠餅店未依法繳納營業稅,業者才知委託代繳的稅款遭侵吞。基隆地院依詐欺取財、背信等罪判余女9年徒刑,沒收2507萬犯罪所得;她上訴,高等法院改判5年徒刑,沒收未扣案的2402萬元。

國稅局基隆分局去年表示,李鵠餅店雖是「受害者」,但逃漏稅不能以此理由卸責,業者已補稅、繳罰款。

余怡欣自2012年7、8月起至2016年11月止,以短報銷售額的方式降低應繳稅額,再A差額,犯案次數多達28次,其中包括她2014、2015年替餅店負責人李張富枝申報綜合所得稅0元,卻仍請款,李張富枝上當,將上百萬存入余女帳戶內。

此外,2014、2014年的3筆營業稅還是冒用已過世的楊正三名義製作。李鵠餅店前負責人李儀宗2009年死亡,卻也出現在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上。

余怡欣在法院開庭時坦承錯誤。李張富枝表示,餅店只有記錄簡單的流水帳,沒有正式的帳務處理人員,都是委託外面的記帳士,她個人綜合所得稅也是委託余怡欣計算、申報、繳納,她以為都沒有問題,直到2016年12月收到國稅局調查營業稅銷售額的公文,才知道余女沒有如實繳納。

余怡欣違背任務,擅自短報銷售額或扣抵留抵稅額,害李鵠餅店遭國稅局追繳營業稅、裁處罰鍰。高院認為余女替李鵠餅店申報營業稅,每次都可請領2萬元記帳費,卻不顧餅店可能遭追繳營業稅、裁處罰鍰甚至停止營業,詐領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貪得無厭」。

事發後,余怡欣長達兩年沒賠償李鵠餅店,還說願以每月賠1萬至1萬5千元的條件來和解,高院批她挪用、詐取金額合計高達2689萬餘元,卻以「賭博、吃喝玩樂花掉」等理由掩飾資金流向,根本是蔑視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