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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逃漏稅手法」有這些!財政部都盯上了】

 
為遏止短期炒作不動產,房地合一稅從2016年1月初實施,但法規上路,總會有有心人士刻意想方設法規避稅負,財政部近年也發現幾種逃漏稅的手法,除了以今(2021)年7月1日實行的房地合一稅2.0因應,另外還有虛報成本費用來避重稅的案例,也被國稅局查獲。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指出,房地合一稅制按實際交易價格減除成本、費用及已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交易所得來課徵所得稅;房地合一稅上路後這幾年,陸續發現有民眾以沒有交易事實的不實統一發票申報充作出售房地的成本費用,想逃漏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就曾發現從事房仲業的甲先生申報出售適用稅率45%的房地,並檢附水電裝修、拉皮工程等二聯式統一發票,且是甲先生親友所設立的工程行、裝潢公司所開立的大額統一發票,稅務人員察覺有異常,於是從施工所需料工費等物流、金流資料進行查核,發現工程行業者配合甲先生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協助虛增房地裝修費317萬多元。該案被查獲後,依適用稅率45%核定補徵稅額142萬多元並處以罰鍰,工程行、裝潢公司負責人涉嫌幫助他人逃漏稅及以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已觸犯《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等規定。針對這類案件也是國稅局目前查核重點。
 
此外,也有民眾利用刻意高報移轉土地現值,讓原本房地產短期交易應適用房地合一稅高稅率的部份稅基、轉而課徵10%土增稅稅率,可少繳稅;因此財政部在房地合一稅2.0修正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規定,防杜利用土地增值稅稅率與房地合一所得稅稅率間差異,以自行申報高於公告土地現值的土地移轉現值方式規避所得稅負。
 
近幾年也有民眾利用成立未上市櫃的「空殼公司」,買下不動產後再將公司股權轉賣,且今年初前,未上市櫃且未登錄興櫃的股權交易所得免計基本所得額、也免課最低稅負,所以不少人利用此手法逃漏稅;因此財政部進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修正案,2021年1月1日起恢復未上市櫃股權交易所得計入基本稅負。此外,交易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未上市櫃公司的股權,且該股權價值50%以上是由境內的房地所構成,也納入房地合一稅2.0。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