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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明將通過囤房稅修法 非自住稅率最高達4.8%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翁至威/即時報導

鎖定囤房大戶再出招,財政部明(6)日預計在行政院會報告「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祭出囤房稅修法,將從現行的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據悉,非自住稅率(囤房稅率)最高達4.8%。

現行房屋稅條例中,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1.5%至3.6%,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根據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也就是俗稱「囤房稅」,目前在財政部督促下,已有台北、桃園等十縣市實施囤房稅。

據了解,財政部明日將在院會中報告「房屋稅差別稅率2.0」,強化差別稅率效果,從現行非自住住家稅率1.5%至3.6%之間,調升至2%至4.8%之間,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訂定。

至於自住房屋,則維持現行規定,限三戶、稅率1.2%。

此外,房屋稅也將改採全國歸戶,房屋跨縣市者,自行選擇申報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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