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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9 00:06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近二年疫情期間,不少企業加強內部教育訓練,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8)日指出,研發抵減規定已放寬,開放企業可將研發人員的教育訓練費用,納入產創研發抵減。
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會計師葉建郎表示,去年財政部、經濟部共同修訂《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部分條文,新增專門從事研發工作的全職人員,其參與研發專業知識的教育訓練費用,可納入於《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租稅優惠,抵減營所稅稅額,從今年營所稅申報開始適用。
葉建郎指出,這次新增的「教育訓練費用」,包括委託辦理及聯合辦理都能適用,合格的款項包括:一、師資之鐘點費及旅費;二、受訓員工旅費及繳交訓練單位的費用;三、教材費、保險費、訓練期間伙食費及場地費等。
適用這項租稅優惠的企業,需檢附相關文件,向稅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