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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02:04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遺產稅申報已不限於戶籍所在地,可以跨國稅局申辦,不過納稅義務人要注意,逾期申報的遺產稅案件,仍無法適用跨局臨櫃申辦服務。
官員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但考慮到有些繼承人旅居外地,申報不便,從2019年12月1日起,財政部已開放跨區申報服務。
可跨區申報遺產稅案件,須符合《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規定,官員表示,只有財產種類、扣除額及免稅項目單純,且遺產總額在2,500萬元以下的簡易遺產稅案件,才能適用跨區申報,對上述簡易申報案,各區國稅局皆可提供收件、核定及發放證明等服務。
然而即便符合上述條件,官員表示,還是有部分案件目前暫不開放跨區申報,包括逾期申報、代位申報、由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申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