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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台灣新創事業的觸角正積極延伸南向發展,並走向國際市場,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周宗慶表示,許多新創事業在海外市場發展初期為求營運接單時效,經常以個人在海外當地成立營運公司。當企業成長快速甚至已朝資本市場募資路上邁進之時,關係人交易的籌畫與合規就成了重中之重。
他提醒,因應創新的跨國交易模式,台灣企業更需要及早檢視跨國交易潛在稅務影響,並在營運爆發之前及早管理既有營運衍生的稅務風險,方不致影響股權重組經營成本以及資本市場籌資的關鍵布局。
周宗慶指出,台灣企業跨國營運須關注的最新趨勢,就是OECD第二支柱(即全球最低稅負制)之推行,成了世界各國實現租稅公平的焦點。包括東南亞的馬來西亞及香港陸續實施經濟實質法以及境外所得課稅的新稅制。因此,台灣企業與個人過去只關注海外投資地當地所得稅之租稅優惠必須與時俱進調整,才能跟上國際稅務的浪潮。
從關係人交易角度來看,周宗慶提醒,隨著創新模式與自動化導入各產業,新創事業營運參與各產業在跨國交易的布局之時,經常呈現關係人服務的提供與無形資產交易遠大於實體商品或生產製造交易的比重。
實際上新創事業本身交易組成也從過去實體貨物流慢慢結合無形智慧財產權的商流,一旦商流與交易憑證不一致而無法在稅務上證明交易合規性,集團公司可能造成關係企業交易的各國對於同一筆交易重複課稅的稅務影響。
從移轉訂價角度進一步觀察,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林信佑則表示,交易國家的單據與金流,是否與帳務交易明細得以匹配,是跨境服務及無形資產交易中的稅務合規關鍵,即單證金流及帳務流一致,不可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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