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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密室逃脫」 須繳娛樂稅

 

近年密室逃脫活動相當熱門,有業者詢問經營密室逃脫設施是否課徵娛樂稅,如果收入有淡旺季之分且金額差異大,要如何申報?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提供密室逃脫活動及設施,具有娛樂性質,應依法課徵娛樂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娛樂稅代徵人除了經營方式特殊,或營業規模狹小,可以由主管稽徵機關核定為查定課徵外,其餘的業者每月均應自動報繳娛樂稅。

另外,對於會計制度健全,且經國稅局核定為使用統一發票自動報繳營業稅者,應採自動報繳方式繳稅。

稅務局官員指出,在淡季期間,採自動報繳娛樂稅業者,可就該期間的實際收入申報娛樂稅,申報收入若減少,稅額也將隨之降低,具有自動調整因應機制。

另外,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表示,各種娛樂場所及娛樂設施的不同,採差別稅率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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