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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度地價稅欲適用優惠稅率者,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現在申請者,要自明年開始適用。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要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必須具備下列5要件:
稅務局提醒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2‰)和一般用地稅率(10‰~55‰)相差四倍以上,請納稅義務人儘早提出申請。
新聞稿聯絡人:林玉琪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GA5goN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