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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捐贈運動優稅 有條件】

2022/06/15 經濟日報

 

為鼓勵企業投資運動產業,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企業透過教育部專戶捐贈運動,捐贈金額可自所得額中加成減除。財政部昨(15)日預告,加成減除部分,應納入營利事業的最低稅負制計算,避免租稅優惠過度。

 

財政部表示,預告期為兩個月,蒐集各界意見後,後續會正式公告,並預計回溯至這項租稅優惠上路時,也就是2021年12月24日。

去年東京奧運賽事讓全民熱血沸騰,興起一陣體育熱潮,為鼓勵投資運動事業,立法院修法擴大租稅優惠。

 

原本運產條例提供企業的租稅優惠,僅限特定捐贈方式,捐贈金額可100%列為費用,不受金額限制;去年底修法後,營利事業若透過專戶捐贈給經教育部認可的運動業,可在捐贈金額1,000萬元限額內,以150%加成減除,且若捐贈對象是重點運動產業,更可不受金額限制,享150%減除。

 

為避免租稅優惠過度,財政部昨日預告,運產條例提供營利事業加成減除的50%部分,須納入最低稅負制計稅。官員舉例,假設某營利事業透過專戶捐贈600萬元給符合規定的職業運動產業,依運產條例規定可150%自所得額減除,也就是減除900萬元,依規定,加成減除的300萬,必須計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和營所稅課稅所得及其他特定免稅所得合計,依規定計算基本稅額,再與營所稅比較。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授權財政部,可透過公告將新增的租稅優惠納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

 

近年為扶植或鼓勵特定產業,政府提供不少租稅優惠,財政部為落實最低稅負制精神,避免租稅優惠過甚,陸續公告將特定租稅優惠納入最低稅負制計算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