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要聞
NEWS
2026/03/13 11:53文/記者張瀞勻
不少家長為了讓孩子順利就讀心儀學校,會將戶籍設在學區內的親友住家,俗稱「借戶口」。不過也有民眾擔心,若讓親友寄放戶籍,是否會影響房屋原本適用的自住房屋稅率。對此,市場人士指出,只要房屋確實作自住使用且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單純提供親友設籍,通常不會影響自住房屋稅率的適用。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說明,若房屋確實作為自住使用,且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任一人已設立戶籍,即使同時有親友寄放戶籍,仍可維持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不會因此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
財稅局表示,目前房屋稅規定為,房屋若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並實際居住使用,且無出租或營業情形,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全國合計3戶,可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若僅因子女就學需求而「借戶口」,且沒有租賃關係,民眾可填寫「設籍人無租賃關係聲明書」或「房屋所有人無租賃關係聲明書」提供給稅務機關,仍可維持自住房屋稅率課徵。
不過,財稅局也提醒,房屋稅新制已將「設籍」列為自住房屋的重要條件之一。若房屋未設立戶籍,即使實際居住,也可能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適用稅率將提高至2.6%至4.8%,與自住房屋稅率1%或1.2%相比,稅負可能增加兩倍以上。
因此,市場人士建議,民眾可先檢視名下房屋是否已完成戶籍登記,確保符合自住房屋認定條件。財稅局也提醒,若尚未設立戶籍,應於115年3月22日前完成戶籍登記並向稅務機關申報(因適逢假日順延至3月23日),才能適用自住房屋稅率。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27190
依《證交稅條例》規定,只要買賣有價證券,應由代徵人(例如券商)或買受人在買賣交割當日,依照每次成交價格一定稅率(公司發行股票為千分之3)代徵證交稅,並於代徵次日,填具繳款書向國庫繳納。
舉例來說,甲公司為已簽證發行股票的未上市公司,股東A君將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萬股出售B君,雙方議定每股成交價格為90元,依規定應以實際成交價格計算總價額為1,800萬元,依照千分之3稅率課徵證交稅5.4萬元,但B君卻以甲公司每股淨值50元計算,繳納代徵證交稅3萬元。
國稅局查獲短漏代徵證交稅2.4萬元,除發單向代徵人補徵稅款,另處以應代徵未代徵的應納稅額一倍至十倍罰鍰。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9371801
兼營營業人是指同時經營應稅、免稅貨物或勞務,例如同時販售應稅的熟食貨品及免稅的生鮮蔬果,由於免稅貨物勞務的進項稅額依規定不能抵稅,因此對兼營營業人而言,須依規定明確計算,有多少進項可以用來扣抵營業稅。

北區國稅局說明,依營業稅法與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規定,兼營營業人若採「比例扣抵法」計算應納稅額或溢付稅額,取得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應依規定計算不得扣抵比例,不得全數扣抵或退還稅額。
若是採「直接扣抵法」,帳簿記載必須完備,且能明確區分購買貨物勞務的實際用途,並將用途區分為「專供應稅使用」、「專供免稅使用」及「共同使用」三種,其中可明確歸屬專供免稅使用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可扣抵,共同使用部分,則應依不得扣抵比例計算可扣抵銷項稅額,申報扣抵或申請退稅。
舉例來說,A公司兼營銷售應稅及免稅貨物業務,於2025年1-2月購置機器設備,取得進項稅額10萬元的統一發票,這項設備是供應稅及免稅業務共同使用,公司採比例扣抵法,經計算該期不得扣抵比例為20%,則該設備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金額為8萬元,其餘2萬元則屬免稅銷售使用部分不可扣抵的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或申請退還。
國稅局強調,兼營營業人在購置固定資產並辦理營業稅申報或申請退稅時,應自行檢視該資產的實際用途並正確計算,若不慎未依規定申報或計算,導致溢退、多抵營業稅情事者,在未經檢舉、調查前,應儘速向國稅局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可依規定免予處罰。
此外國稅局提醒,計算「不得扣抵比例」也是相當重要的關鍵,尤其要注意股利申報,應在申報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將當年全年國內、外股利收入併入申報免稅銷售額,才能正確計算不得扣抵比例。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9362275
2026/03/03 11:24文/記者朱語蕎
房屋稅2.0新制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課徵,稅率調高為2.6%至4.8%,稅負有感增加。新竹市稅務局就提醒,民眾若將房屋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成為公益出租人或投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市場,就可適用較優惠稅率,有效降低房屋稅負。
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住家用房屋依使用情形分為自住用與非自住用。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如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4戶以內每戶1.5%、5至6戶每戶2.0%、7戶以上每戶2.4%。
其他未作有效利用,稅率則提高為1戶2.6%、2至4戶每戶3.2%、5至6戶每戶3.8%、7戶以上每戶4.8%。但若成為公益出租人,或將房屋投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者,稅率可降至1.2%。
稅務局指出,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之住家用房屋,適用稅率為1.5%至2.4%,與未作有效利用房屋的2.6%至4.8%相較,最大相差3倍之多。
如符合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資格,還享有「租金所得稅」、「房屋稅」與「地價稅」等3稅減免,進一步降低租稅負擔。
舉例來說林先生全國僅持有1戶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位於新竹市,房屋評定現值為新臺幣100萬元。若長期空閒置未使用,適用稅率2.6%,每年須繳納房屋稅2萬6千元。
但他若將房屋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稅率降為1.5%,每年稅額降為1萬5千元;若成為公益出租人或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稅率進一步降至1.2%,每年僅需繳納1萬2千元,與空屋相比,1年可節省1萬4千元稅負。
稅務局提醒,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一般租金標準之住家用房屋,欲適用優惠稅率者,最遲應於今年3月23日前 提出申請,並於當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申報租賃所得。至於符合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資格者,稅務局將依主管機關通報資料逕行核定,民眾無須另外提出申請。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27068